【本報訊】連鎖影音店HMV賣「水貨碟」!海關人員去年在三間HMV搜獲一批電影《情迷巴塞隆拿》藍光碟(Blu-ray),該批碟按規定在首度發行15個月內不得在美國以外出售。HMV指藍光碟當時是新產品,因行政及人為錯誤才犯案。HMV昨被法庭判罰款6,000元,是HMV進軍本地十多年來首度觸犯《版權條例》。記者:戴國輝
案件原定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預審。本身是HMV總監及總經理(香港及新加坡)「一姐」的畢靄芳(47歲),代表HMVHongKongLtd承認三項傳票。
「忘記咗係DVDFormat」
畢靄芳原被控五項管有侵權物品作出售用途罪,昨獲控方撤銷,她表示十分高興,並在庭外再解釋HMV犯案原因:「我哋入嗰陣時係Blu-ray,但忘記咗係DVDFormat,所以我哋照入。」她承諾會改善檢查機制及謹慎處理,避免再犯。
據案情透露,海關關員去年2月19日假扮顧客,到全港五間HMV分店調查,撿獲145隻「水貨」《W.》光碟及15隻《情迷巴塞隆拿》藍光碟,總值41,134元。該批《情迷巴塞隆拿》藍光碟中的12隻在中環、尖沙嘴圓方及銅鑼灣三間分行撿獲,共值3,468元,屬於「水貨」。
該等光碟08年8月15日首度在美國出售,必須在首發15個月後及取得許可,才能在美國以外地區出售。惟HMV未經授權出售,藍光碟包裝上亦清楚列明只可在美國出售。
《W.》當時仍未上映,《情》一片則於08年10月上映。
稱行政錯誤才犯案
辯方指,屬初犯的HMV在本港經營逾15年。公司定期跟供應商聯絡,亦有電腦系統跟進問題。藍光碟當時是新產品,公司因人手及行政錯誤才犯案,屬技術性錯誤。最後裁判官羅德泉判每項傳票罰2,000元,共判罰6,000元。
案件編號:KCS11076-11780、KCCC21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