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驅鬼案驅魔人被踢爆庭上做戲

性交驅鬼案
驅魔人被踢爆庭上做戲

【本報訊】「驅魔人」涉騙女文員性交案昨續審。代表次被告盧福義的大律師強調,盧從無受過教育,無能力如探員所講,一字不漏將「佢(女事主)係同我自願發生性行為」的口頭招認,以文字在警員記事冊上默寫出來,認為招認有造假之嫌,要求法庭拒絕接納為證據。惟盧福義被盤問下,卻被識穿不但能閱報,還在會面錄影中能按記事冊照讀,踢爆盧在庭上做戲。
辯方昨在庭上重播盧福義(64歲)的兩次錄影會面。據辯方指,負責落口供的高級警員胡文耀曾在首次錄影中三次打手勢,引導盧作不利的供詞,第二次錄影則有八次。辯方舉例指,如胡問「佢係咪自願同你性交?」胡右手伸出四隻手指,暗示要盧答「係呀」。胡強調,動作為自然反應,並無任何用意。

警否認吩咐照抄句子

胡否認曾親筆寫「佢(女事主)係同我自願發生性行為」在白紙上,吩咐盧照抄在記事冊。據胡稍後向盧查問,盧自稱無受過教育,但靠自學,能書寫及閱讀中文。已退休的警長張振光則否認曾指嚇盧,說:「你聽找數,死老嘢」。
昨戴上十字架出庭的盧福義,就案中案程序作供。他供稱,被套上頭套落樓時,被記者包圍拍攝,感覺「好亂、幾乎頭暈」,好大壓力。控方質疑盧在會面中能按記事冊所寫照讀出來,但昨在庭上要求再念一遍時,卻稱不識字無法念出來,實情是故意裝作不懂。盧激動否認。案件編號:DCCC70/10

張振光否認曾施壓喝罵被告盧福義。陳曉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