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尼泊爾籍孖生兄弟涉嫌在遊艇上,強姦及協助強姦一名醉酒新加坡籍女大學交流生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涉案兄弟暫時毋須答辯,還柙至8月2日再訊。辯方指事主與兩被告均是遊艇派對的賓客,他們被捕後否認指控。
弟疑房間外把風
20歲的被告LaxmanGurung及RamGurung,報稱無業。控罪指Laxman於今年6月27日,在一艘名為「耀才證券」的遊艇房間強姦一名22歲女子。Ram則被控同日在該遊艇協助及教唆強姦。據悉,事主為新加坡籍大學交流生。
控方押後案件待警方尋找更多證人及替事主取化驗報告。辯方申請保釋時指,兩被告在中環不同的酒吧工作,當日兩人參加由僱主舉行的遊艇派對,有四艘船參與,每艘船有數十人,事主亦是參加者。
辯方認為控方證供薄弱,指稱有兩名證人見首被告Laxman壓在赤裸的事主身上,而次被告Ram守在房門口。加上事主在事發超過24小時才報警,其證供未有提及被壓情況,兩被告甚至不認識事主,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指當時事主醉酒。
辯方續稱,兩名被告04年來港與家人同住,還有一年便可取得永久居民資格,各願意提供一萬元現金及五千元現金人事保釋,但遭裁判官拒絕。
案件編號:ESCC2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