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同志」狎男童候懲

無業「同志」狎男童候懲

【本報訊】在單親家庭成長的同性戀無業漢,曾經結婚,但離婚收場。他之後到網上聊天室交友,認識13歲同性戀男童,二人相戀,曾到公廁互相口交及手淫,又在情人節到時鐘酒店開房。
無業漢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三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法官須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7月23日判刑。
被告鄭富明(35歲)在去年1月初,在網上認識讀中學的男童。案情指,在1月底至2月間,被告與男童曾兩次到過屯門的公廁,互相口交及手淫。2月14日情人節,二人到油麻地聖地牙哥酒店,男童與被告肛交。至去年10月,男童向老師透露事件。
案件編號:HCCC1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