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內地人來港經商、置業及投資,並購買保險計劃。即使同一份保單,港人與非港人受保範圍可能也有別。有保險代理向一名來港公幹、定居澳洲的內地人游說購買一份年費逾20萬港元的保單,至投保人提出醫療申索時,才知因非屬港人、部份條款不受保,有關代理已遭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警告。
藍先生在國內從事股票證劵工作的友人謝先生,為移居澳洲的內地人,前年3月在港公幹兼旅遊時,被英國保誠保險代理游說購買「理想人生」終身保障計劃II,代理稱該計劃十分適合他,集儲蓄及人壽保障。當時他仍持有中國護照,一筆過支付一年保費2.7萬多美元(約港幣21萬元),供款期為5年。代理指他返澳洲後兩至三星期保單便生效,並沒提及冷靜期。
謝同年10月擬就一筆醫療開支索償,查保誠網頁發現此計劃包括一項「免費預支傷病保障」,可預支百分百身故賠償,用以支付巨額醫療開支,惟發現保障不適用於非香港居民,而代理從無提及,他感到受騙。
本報從英國保誠網頁查閱有關保障計劃,見可享預支賠償,倘受保人因受傷或疾病而導致完全及永久傷殘,可預先支取100%身故賠償。惟備註「免費預支傷病保障」只適用於投保時年屆16歲或以上,持有香港身份證及於香港居住的受保人。
藍先生受友人委託分別向英國保誠、消委會及香港保險業聯會,投訴有關代理推銷不合適保單,及後香港保險業聯會以書面回覆。藍表示,保聯會指轄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已書面警告涉事代理,惟追問下仍沒透露具體警告事項及進一步懲處,只指導投保人循法律途徑追討損失,而保誠又拒絕退回已繳保費。
保誠依例不退還保費
英國保誠回覆,有關保障計劃可享終身人壽、儲蓄及「免費預支傷病保障」。如客戶為非持有香港身份證及香港居住,終身人壽及儲蓄仍受保障,附加的「免費預支傷病保障」則不適用,有關條文已在產品小冊子內列明。根據藍先生提供的英國保誠覆函,內容提及「免費預支傷病保障」不適用於謝先生,故代理無介紹此保障予客人。鑑於未有在冷靜期內收到撤銷保單的申請,故未能退回已繳保費。
檔案編號:0603011
業界意見
部份保單設有居港限制
根據《保險公司條例》,在香港獲授權的保險公司可在香港境內向本港居民或外籍人士銷售保險,惟不可在香港境外銷售。香港保險業總工會理事長張偉良表示,有部份保單規定投保人須住港滿180日才生效,特別是涉及醫療保險計劃,「如果投保人經常喺海外,有病喺外地醫,保險公司查證醫療單真偽有困難,加上投保人如在海外有另一份保單而雙重索償,保險公司好難查到。不過人壽、儲蓄保,就唔會因居住地或國籍而攞唔番錢」。
張續指,涉及超過10萬元年費的大額保單,行內俗稱「Jumbo單」。近十年國內人來港營商、置業及投資移民增多,買保險情況也普遍,且投保銀碼大,多為儲蓄及投資成份;惟美國、日本等公民在海外投保,保險代理須提醒對方查明有否違反當地稅制。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補充,部份保單設有居港限制,特別是醫療保障,不過投保人就條文可提出可加可減,保額也相對提高。此外,港人與非港人購買同一款保單,其投保額、賠償金額及受保範圍可能也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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