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制止地鐵縱火案的社民連新星季詩傑,早前在酒吧消遣時與一名裝修判頭發生口角。事隔幾星期,帶醉的判頭與一名友人在街頭巧遇季詩傑,不由分說對季拳打腳踢,令他頭部多處受傷。裝修判頭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擊傷人罪,被判監四個月。
事主傷勢不輕
裁判官文偉新指出,被告馮偉安(24歲)毆打事主季詩傑(34歲),令他右耳、額頭及鼻樑等受傷不輕,罪行嚴重。惟考慮事主因酒醉認不出施襲者,反而是被告被捕後和盤托出事發經過,故酌情減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裝修判頭,月入約兩萬多元。案發前數星期,被告與事主在酒吧內爭執,案發當晚巧遇事主,因醉意失控犯案,事後已決定戒酒。
案情指,事主於今年4月3日凌晨消遣完畢,離開酒吧回家途中,在銅鑼灣希慎道星巴克咖啡店外,遇上被告及一名在逃人士。兩人不由分說對他拳打腳踢後逃去,剩下血流披面的事主呆坐路邊。
季詩傑去年12月亦曾遇襲,在寓所內被女友黃海燕連劈三刀。惟季不肯替警方錄口供,故女友獲撤銷傷人罪,改控虛報火警,被判罰款3,000元。
案件編號:ESCC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