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 稱遭鄰居催眠斬「女巫」菲傭殺女高官判入小欖

精神分裂 稱遭鄰居催眠斬「女巫」
菲傭殺女高官判入小欖

【本報訊】港島大坑道去年發生菲傭斬殺建築署女高官,將其胸腹劏開露出內臟的駭人悲劇。入職不久患上精神分裂症的菲傭,聲稱遭鄰居施催眠術,半夜告知女高官是女巫,奪去她的靈魂及軀體,驅使她揮菜刀斬對方,以拿取其心臟,結果生劏女高官。她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罪,被判入小欖精神中心,無限期接受治療。
記者:梁瑞珮

被告菲傭MariaJestleGuarinSanJose(37歲),原被控謀殺,基於神志失常,獲控方接納認誤殺。身材矮小瘦削的被告,神情呆滯,表現平靜。
被告母親亦在港當女傭,被告則於07年來港工作。她於去年4月、案發前兩個月才轉工,替在建築署任高級工程策劃經理的女死者紀燕林(47歲)打工。

需無限期接受治療

辯方求情指,被告99年在菲律賓結婚,丈夫08年6月去世,留下9歲及7歲兒子。被告約於去年5月患上精神分裂,但不肯定是否與喪夫有關。辯方指本案屬悲劇,女事主完全無辜。法官賴磐德宣判時指,被告殘忍及兇猛地將女死者斬死,而被告當時患上精神分裂症。法官引述小欖精神科醫生報告指,鑑於控罪嚴重,被告在案發後11個月仍持續出現精神病病徵,實難以預計日後病情,遂頒下醫院令,判被告入小欖無限期接受治療。
案情指,紀居於大坑道光明臺,去年6月11日凌晨4時40分,保安員接獲居民投訴噪音,前往紀的單位察看,聽到叫喊聲,鐵閘鎖上,但木門半掩。他透過鐵閘罅望入內,只見兩個人影,查問發生何事,有人隨即關門。保安員仍聽到女人求救聲,木門有血掌印,遂報警。
警員抵達後,在對面大廈監視,只見有人持光亮物品在客廳走動,穿上防備裝束警員破門而入,赫見紀俯卧客廳,身上刀傷處處及內臟露出,在主人房發現被告手持利刀,滿身鮮血,手臂及手指有傷,終將她制服床上,在窗台撿獲白褲包裹的血刀。

紀燕林生前在建築署任高級經理。

指黑褲可喚醒邪靈

被告警誡下稱,鄰居偷取她的腦袋,將她催眠。當晚,聽到催眠她的人叫她敲紀房門,紀正進行儀式,而紀是女巫,奪去她的靈魂及軀體,故要斬紀背部,以拿取紀的心臟,又謂菜刀要放入白色褲,黑色褲可能喚醒紀的邪靈或惡魔。被告表示,紀有時對她很好,但有時會因她所煮的食物而發怒。
控方指紀被斬至殘缺,背、頭、右身軀、臀部及後大腿均有多處刀傷,胸部背後的脊骨遭刀橫切,胸腹遭劏開及內臟外露。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患精神分裂,出現幻聽及幻覺。案件編號:HCCC401/09

案發當日仵工移送死者遺體往殮房。

女高官遭菲傭斬死示意圖

1)大廈保安員收到居民的噪音投訴,上門察看

2)保安員透過鐵閘罅隙望入屋內,又發現木門有血掌印,於是報警

3)警員破門入內,赫見女死者俯卧客廳,身上刀傷處處及內臟露出

4)警員在主人房發現被告滿身鮮血,將她制服,並在窗台找到一把用白色褲包裹的染血菜刀

資料來源:控方案情撮要

特稿
應觀察外傭首月表現

慘遭生劏的紀燕林,生前在建築署當高級工程策劃經理,月薪約九萬元。她獨自遷入光明臺寓所,在案發前約兩個多月聘用被告,詎料被告不久出現精神分裂,令她命送被告刀下。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君典指出,外傭上工前所做的體格檢查,只檢驗一般疾病及傳染病,並不檢驗精神狀況,但他不建議僱主要外傭做精神檢查,這只會傷害主僕關係。
羅認為,要預防慘劇發生,最重要是外傭上工的第一個月,僱主要細心觀察外傭的工作表現及品行,該階段是「和合期」,當外傭工作上做錯,僱主作出教導時,若外傭做出負面反應,例如跟僱主對罵、掟物品、默言不語及撼頭埋牆等,僱主便要加倍注意,若有理由相信對方精神有問題,就應該提前解約。羅直言:「觀察呢個外傭做嘢、反應和態度,一個有經驗嘅僱主係會睇得出好多嘢!」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