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風雲:代理不能食完又拎 - 何熊輝

樓市風雲:代理不能食完又拎 - 何熊輝

本港的地產代理專業形象向來不突出,加上近年不乏代理涉及行賄受賄案件,所以地位並不討好。雖然犯法者只是少數,但走法律罅,從事利益衝突交易的代理,對公眾利益的損害更大,其中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以代理身份,買賣其代理的新盤。

巿建禁經紀購代理樓盤

早前巿區重建局發出指引,明文禁止經紀代理該局新盤時,又同時認購有關單位。對於有關新措施,中大型代理行十分不滿,並指措施剝奪其基本權利。為了表示不滿,他們除口誅筆伐外,最近更約見巿建局高層。會議期間,該名代理高層指出,人人都有買樓自由,巿建局不能奪取其天生權利,巿建局高層聽到該等意見,不甚了了,並表示下次會議時,會邀請立法局議員李永達同場討論。
該名代理高層一聽到李氏名字,面色一沉,因為他心知倘有李氏加入討論,問題會變得更複雜。原因是李氏對該等問題,立場鮮明,有他在場,肯定會對代理界的意見強力猛攻,敗陣的機會甚高。該名代理界人士自知理虧,於是沒有再約見巿建局負責人就這問題再作討論。

雙重身份有利益衝突

很明顯,代理很難可就其本身及客人利益間作出恰如其份的抉擇,事實上,當代理又做買家,又替客人揀樓的角色集於一身時,相信很少代理會將一個超筍盤先讓給客人購買,簡而言之,這不是人權而是利益衝突的問題。代理因工作關係很易獲取值錢的樓盤資訊,有了該等資訊,就可率先買賣賺取利潤,這樣的行為等同內幕交易,對於該等行為,金融巿場中,早有證券及期貨條例予以監管。
地產代理監管局成立多年以來,只知管排隊買樓等小問題,至於利益衝突這大問題,並未有深入剖析,更遑論立法制止,多年來代理慣了又食又拎,寵壞了,所以敢挑戰巿建局的決定。
何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