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道百年花店入稟高院梅夫人會捲爭地糾紛

花園道百年花店入稟高院
梅夫人會捲爭地糾紛

【本報訊】開業逾百年、經常有高官名人光顧位於中環花園道的花店李永記,與相對為鄰、擁有近百年歷史的梅夫人婦女會,近日鬧出爭地糾紛。百年花店東主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花店一直以來放置盆栽的土地,近期遭婦女會收回,遂興訟爭奪土地的擁有權。記者:陳詠詩

原告為李滿棣經營的花店李永記;被告為梅夫人婦女會。原告於入稟狀要求法庭聲明,根據時效條例,被告對涉案土地的擁有權已失效,以及原告擁有涉案土地權益。

指一直使用涉案土地

昨日在花店看舖的老闆李氏夫婦指出,花店多年來一直使用涉案用地放置花盆,直至近期被告一方不予使用有關土地,他們亦不能取回放置在內的盆栽。至於涉案土地所處位置,李氏夫婦不欲透露,只表示事件已交由兒子及律師處理。被告則表示不回應事件。
根據報道,擁有百年歷史的李永記,早於18世紀末開業至今,開業之初香港纜車站、紅棉路及香港公園尚未落成。花店於百年來曾多次遷址,40多年前遷至現址營業。老闆李氏夫婦是花店第三代傳人。

李永記老闆不願回應入稟一事。

花店深得歷代港督、高官及名人喜愛。於港英政府年代,前港督葛量洪、麥理浩、尤德及彭定康等經常光顧花店,至多年前,時任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也是顧客,還有有最美麗港姐之稱的朱玲玲,甚至已故歌星張國榮亦曾光顧該百年花店。
與花店相隔一條馬路的梅夫人婦女會亦有近百年歷史,始建於1916年,由第15任港督梅含理的太太LadyHelenaMay倡建,故此婦女會以她命名。婦女會主樓當年由本港富商嘉道理家族與何甘棠出資興建,為早期來港打工的歐洲婦女提供宿舍。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婦女會逐步成為私人會所。自1997年香港回歸後,婦女會開放予本地女性參與。政府於1993年將婦女會主樓外部列為法定古蹟。案件編號:HCA83/10

梅夫人婦女會建於19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