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為大」有另一種說法。
又一棵大樹倒塌在人行道上。這次可能沒有了苦主的關係,討伐聲音也小了,於是,政府也省得交代那棵樹是屬哪個部門管轄,更休提開記者會解釋了。上次樹倒人亡時,為樹木問責的政務司司長說過,人命事件,一宗也嫌多。現在終於明白了,重點是人命。香港打吓風冧吓樹雖然無可避免,政府不用向一個已死之人及其家屬道歉,還是欠全港七百萬市民一個道歉。其實一年有多少樹木倒塌呢?每倒一次道歉一次煩不煩嫌不嫌多?一點也不嫌多,因為雖則枯樹沒染血,樹木辦好像還沒有知道樹木要怎麼辦。
一棵樹倒下來「剛巧」砸死了一個人,是意外;一棵樹倒下來「剛巧」沒有壓到人,也是意外。只要意外涉及人為疏忽,涉不涉及人命,都屬人禍,只是那個禍「剛巧」沒有釀成彌天大禍而已。
難道沒有死一個人的事故,就不成故事,沒有故事,就不成事件?正如深圳機動遊戲六死事件,肇因如果是負責監察維修員工視安全手則如無物,玩忽職守,又假如沒有出人命,而是事先發現機械出了問題,有司就可以不公開道歉了?也正如一個超英勇的人,萬一僥倖沒有不幸身亡,按記錄所知,得到英勇勳章的機會就大打折扣。這是甚麼觀念?
這是很儒家的觀念,殺身成仁,捨身取義,不死人,仁義不得以彰顯。而一些狀況事故,無人傷亡,嚴重性也得不到合理的重視。這算不算中國民族性的弔詭處?這種重視人命的方式其實也等於賤視人命。當年譚嗣同戊戌政變失敗後,在有命可逃下選擇赴義,前赴義境者,即走去死的意思,義與死無異。譚嗣同欲以頭顱引發國民之覺醒,百年一瞬間,不見血不流難過或感動之淚的習性,又何時覺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