偕友品茗閒話,話頭是基督教與佛教之異同處,友大談信望愛之際,我忽然拿出一串佛珠,圈在掌中輪動。本來是如此和而不同,在友未露出任何異色前,我趕忙解釋,並沒有在唸經,我怕他誤會我唸經來與他的聖經抗爭。
事實上,佛珠不離腕上,有事沒事把玩一下的習慣,已引起過不止一次誤會,每次都解釋:這主要是為了幫助戒煙,不讓指頭空着,別因手癮而多抽了煙;每次都深怕換來那麼一點點不以為然,有次有人索性問:這樣做不會太不恭敬嗎?
於是不得不引經自辯。《五燈會元》載有丹霞禪師大寒之日火燒木佛取暖的故事。當時慧林寺有人問何以燒佛,丹霞說我想燒出舍利子,再問:木佛何來舍利子,丹霞回答:既無舍利,便取兩尊燒。事後也有人問另一位真覺大師丹霞可有過錯,真覺只說,丹霞燒的只是木頭。
究竟與別人邊談話邊唸經不敬,還是藉佛珠做道具戒煙不敬?對我來說,那只是木珠串成的一條鍊,轉在手中的不過是一顆顆枯木。即使與佛有關,也不過是體,怎能得了體而執於其用。除了戒煙,我還把手機繫於佛珠,掛在胸前,
當然,把佛珠當做裝飾也好,用來戒煙也好,都沒有顛覆他人傳統觀念之意;又不夠格當禪宗公案的主角,何必拘泥於不拘泥,為燒佛而燒佛?一旦有心而為,即如以心中一絲不掛而自喜,最終還是掛着一絲不掛四個字在心中;也一如以為處於道之高地,以驕鄉里,知而不悟,悟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