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前日裁定律師林炳昌上訴得直,洗脫林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律師會昨隨即宣佈撤銷對林的停牌令,容許他重新申請律師牌。林炳昌對律師會反應迅速感到意外亦非常感激,讓他可以盡早「堂堂正正話畀人聽我係林律師」。廉署的行動令林炳昌受苦6年,但他仍稱讚「有ICAC,香港好有福」,只叮囑對方工作時要有「少少包容」。
律師會昨午召開特別會議後,會長王桂壎發表聲明,表示理事會一致通過即時撤銷先前暫停林炳昌執業資格決定;理事會亦不會反對他申請2010年度的執業證書,並盡快向紀律審裁組提出終止有關紀律程序。王桂壎解釋,由於林炳昌早前的定罪已被推翻,理事會因而作出一致決定。
望廉署多點包容
林炳昌昨接受查詢時表示,沒預期律師會這麼快便有決定。他早已與律師樓Lam&Co.聯絡,只要他獲律師樓聘用及購買保險,預計最快兩至三星期可重新獲發律師牌。終院判詞批評原審法院出錯,林炳昌說,每人都會有錯,幸好有上訴機制及高水準的上訴庭。
廉署04年高調採取拘捕行動,惟案件上至終院,卻一敗塗地。廉署曾令林炳昌身敗名裂,但他沒有對廉署落井下石。「香港好有福,因為有ICAC。ICAC一定要努力反貪,我一定支持佢嘅工作。」但他提醒廉署執行權力時,要有少少包容,廉署與律師在角色上難免有衝突,他希望雙方「糅合大家嘅衝突,變成融合。」
終於洗脫罪名,林炳昌說:「我有自由身,但我冇自由嘅意志,同自由嘅精神。」他需要兩至三星期重整思維。由於護照已過期,他未有外遊計劃,連姪兒下周在溫哥華的婚禮,他也未能出席,只能留港與兒子看世界盃,放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