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鞍山錦禧苑燒炭身亡的一對母女,家人昨晨到殮房辦理認屍手續,對於母女共赴黃泉感到既悲傷又愕然。據了解,女戶主遺書囑咐家人替她海葬,又留下百萬保險受益人為兒子的保單;惟警方至今未能聯絡到其子及前夫,案件仍然列作屍體發現。
遺書希望骨灰可海葬
燒炭身亡的母女分別是女戶主連惠嫻(52歲)及女兒陳雪兒(23歲)。雪兒首先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修讀三年全日制會計及資訊系統學高級文憑,2008年畢業,其後升讀公開大學會計系的學位課程。公開大學發言人昨日證實,雪兒08年插班讀三年級課程,本來快將畢業,但今年初她以私人理由退學;校方對她的離世感到可惜。
昨晨9時許,連婦兄嫂等五人到殮房辦理認屍手續。他們神情哀傷不答任何提問,逗留一小時後離去。據稱,連婦留遺書交託兄長辦理身後事,希望以海葬處理骨灰;至於保單受益人是她的兒子,賠償金額近一百萬元。消息稱,連婦與兒子關係惡劣,母子極少聯絡。事實上雙屍案揭發至今,警方仍未聯絡到連的兒子,電話轉駁到留言信箱。
社會福利署稱,肇事母女並非社署受助家庭,從未接獲她們的求助報告。對於連婦在遺書中提及樓上單位傳出噪音令她感到煩擾,街坊稱有關單位是獨居老婦居住,不覺得嘈吵。
香港保險業聯會指出,根據保單「自殺條款」,投保人在購買保險一年內自殺,保險公司是不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