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排頭村男子涉嫌以通渠水潑淋妻子案,疑犯昨日遭警方落案控以一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調查發現疑兇早前被揭發有外遇,夫婦為此爭執,釀成悲劇。
受害婦人仍危殆
60歲姓黃疑犯,昨午3時由警員押解,從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轉往伊利沙伯羈留病房繼續留醫。警方暫時未能替他錄取詳細口供。至於被淋通渠水的41歲姓宋妻子,仍在威爾斯親王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目前情況仍然危殆。兩夫婦所生9歲女兒亦在今次家暴中被通渠水濺到需留醫。
社工昨晨10時許帶受傷女童由灼傷護理部前往深切治療部探望母親,其間女童憂心忡忡。至於宋婦與前夫所生16歲兒子仍在求學階段,正由社署提供協助。
案中男女事主,均屬離異再婚者,年齡相差一大截,近期男方失業,一家靠綜援生活。警方調查發現約三個月前,黃被揭發疑有第三者,宋婦多番質問引發口角,一度求助社署介入調解。前日早上8時許兩人再起爭執,黃反唇相稽質疑宋婦也與人有染,但宋婦否認。黃盛怒下拿出兩樽通渠水向妻子照頭淋,宋婦頭、面和手腳部位有四成皮膚被灼傷,嚴重受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