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婆遭年輕私家偵探以兩人性交照恐嚇,苛索逾千萬元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與訟雙方進行最後陳詞。被告庭上一直堅稱與富婆感情要好,涉案1,780萬元是富婆送贈。原告大律師表示,被告於口供中卻指這筆錢是他替富婆調查其富商男友姦情的服務費,與他庭上口供前後矛盾。主審法官將於8月初下判詞。
曾說搵到錢會給富婆
鑑於原告一方部份理據依賴被告邵偉端(31歲)的警誡供詞,法官郭靄誠昨緊急重召被告出庭,就有關部份作供。被告離庭時不肯再就案件回應,便乘的士離去。
被告於07年10月被捕後,曾向警方稱「我搵到錢嘅時候會畀番錢佢(富婆T)。」他昨在庭上解釋是因為T待他好,很錫他,若他搵到錢應畀錢T,但不代表是還錢,他強調T從沒有要他還錢。原告於陳詞時指,被告這份供詞顯出他深知自己要還錢的。
原告又指被告編造故事,被告就本案落供詞時稱,他替T調查富商男友姦情至07年8月,涉案款項是服務費,這與他庭上堅稱是T送錢給他大相逕庭。原告稱若T是講大話,也不用加入如性交等故事情節令案情複雜化。
辯方則於陳詞指,若涉案巨款是一筆借貸,雙方應寫欠單或到律師行簽借貸合約,但T從沒有要求被告寫欠單,亦沒計利息。T每次過賬後便通知被告,若T是受恐嚇下借錢給被告,她應立即停止或報警。
案件編號:HCA22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