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歌星甄妮以公司名義持有自住浪琴園豪宅物業,捲入買賣糾紛,遭買家索償110萬元,觸發與逾廿載友情的朋友洪同傑(圖)「掰面」,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洪的代表大律師盤問甄妮時指,她想覓得更高售價,才食言否認授權洪出售物業,甄不同意此說法。
從事航空、旅遊及地產投資的商人洪同傑(即次被告)供稱,與甄妮夫婦屬「幾好嘅朋友」,甄妮丈夫傅聲車禍喪生後,他曾向甄提供幫忙。他指03年時覺得貝沙灣潛力高,建議甄買入,及後甄指風水師說物業陰氣太重,不適合她,她曾想撻定。談及浪琴園物業,甄指是遭洪催逼購買,但洪坦言:「無人可以逼甄妮做任何嘢!」
案件編號:HCA8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