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女子被禁酒店養鸚鵡

奇女子被禁酒店養鸚鵡

【本報訊】1993年與胞兄爭奪建築商亡父遺產敗訴的奇女子陳慧華,與相依為命的兩隻鸚鵡,入住西環一間酒店11個月後,因日前走失鸚鵡事件曝光後,她被揭發一直在酒店內飼養寵物。酒店以入住規條為由,禁止陳婦帶鸚鵡入住,並要求陳婦搬走,經警方調停下,兩隻鸚鵡暫獲准安置在酒店大堂內,陳婦則仍可入住房間。
61歲的陳慧華,本周一凌晨在中環德己立街與兩名青年搭訕期間,被人放走了兩隻心愛的鸚鵡,因其中一隻飛上招牌無法自行捉回,求助消防員攀梯拯救,最終兩鸚鵡失而復得,惟事件曝光後,陳婦入住11個月位於西環皇后大道西199號的皇后酒店,酒店方面得知陳婦原來一直與雀同房,將房間視作寵物酒店。

欠租二千多元

事實上,陳婦已欠交4日租金約2千多元,她報稱教會的慈善基金一直協助她交租,前日神父給她2千元交租,她在晚上7時許返回酒店交租,惟職員表示接獲上司指示,指陳婦養有兩隻鸚鵡,違反入住規例,要求陳婦即時搬走。
陳婦傷感地表示,「我舊年7月搬入皇后酒店就有雀仔,街知巷聞,夾硬屈我家帶雀仔,佢哋講大話,一搬入嚟就有」。陳婦又指酒店職員着她不用交付4日欠租,但要即時搬走,陳遂將所有行李及放有鸚鵡的鳥籠帶到酒店大堂,並與酒店職員理論三小時不果。至昨凌晨1時許,姓鄭(29歲)酒店職員報警求助,警員到場了解事件,稍後酒店職員同意鸚鵡暫放在酒店大堂,而鄭婦則可返回房間。她正尋求政府部門協助,希望人雀俱有棲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