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請破產 插嘴遭官斥責突激動答辯婦法庭內亮剪刀

被申請破產 插嘴遭官斥責突激動
答辯婦法庭內亮剪刀

【本報訊】灣仔區域法院昨早審訊一宗破產欠債案時,女答辯人突然亮出一把六吋長剪刀,被庭內男職員發現報警。警方接報派出持盾牌衝鋒隊警員到場調解,幸女事主聽從指示將剪刀收好,她解釋剪刀是用來整理文件,並無其他目的,警員接受她的說法,案件列求警協助案處理。由於女事主不適,須送院治理,法庭有關審訊被迫暫停。 記者:張培生

上演法庭內女子持剪刀事件,發生在灣仔區域法院12樓48號庭,女答辯人姓吳(45歲),申請人是香港中國銀行。

衝鋒隊警員持盾牌趕至

案情指吳於1999年向中銀貸款60萬(同時向房協貸款30萬),用作置入青龍頭豪景花園6座18樓一個500餘呎單位,當時價樓107萬,但吳於09月2月因斷供,被銀行申請她破產。吳除欠中銀48萬,還拖欠房協18萬及「街數」30多萬。
吳對記者表示,一直不同意銀行收樓、拍賣、清還欠款的建議,堅持讓她賣樓再償還銀行欠債,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於是交法庭審理。
吳的案件排在10時進行,當時申請人律師向聆訊官讀出訟詞,吳突然插嘴,聆訊官即時斥責她:「家未到你答辯,唔准講嘢,坐埋一邊。」

女事主指所帶剪刀是用來整理文件。

警方接納整理文件解釋

約10時20分,吳答辯時,一名法庭男職員見吳緊持一把黑色六吋長辦公室剪刀,神情相當激動,職員見狀喝令及報警。多名衝鋒隊警員持盾牌趕至,勸喻吳收起剪刀,吳聽從指示將剪刀放進手提包內,並向警解釋,剪刀是用來整理文件,警員見女事主無任何攻擊性行為,亦無人受傷,於是接納吳的解釋。吳這時聲稱頭痛不適,獲安排送院,有關審訊被迫暫停。
本港所有法庭內都附有緊急通報支援設備,法庭職員亦接受過突發事件培訓,並備有指引應付突發事件,法庭同時聘有外判保安負責保安工作,但即使如此,庭內亦不時發生襲擊個案,例如去年連續發生兩宗被告在區域法院內向律師及法庭書記潑尿。
對於法庭內如何進行保安工作,司法機構發言人回覆,指與警務處一直保持緊密聯繫,不時檢討各級法院的保安安排,並按情況作出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