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財政部為助出口,自08年8月至去年6月,透過五次提高不同產品的出口退稅。國務院昨批准財政部,取消包括部份鋼材與部份有色金屬加工材料等406種產品的出口退稅。
財政部公佈,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稅:部份鋼材;部份有色金屬加工材料;銀粉;酒精、玉米澱粉;部份農藥、醫藥、化工產品;部份塑膠及製品、橡膠及製品。
對外經貿大學金融研究院副院長丁建臣表示,今次退稅的406個商品名單上,看到初級產品佔比較高,這顯示出國家想要淘汰低產品附加值和落後產能的決心,故對出口影響有限。他同時表示,出口退稅調整是國家利用稅收對經濟的調節作用,對所涉及到的這些企業短期內會有一定影響,但從長期來看有利促進這些企業的產業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