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解放軍涉強姦繼女還柙

退役解放軍涉強姦繼女還柙

【本報訊】一名官階連長的退役解放軍,獲批單程證來港與妻兒團聚,他於抵港後翌日,涉嫌在屯門住所強姦17歲繼女,昨在荃灣裁判法院被控一項強姦罪名。控方指被告與女事主有親屬關係,恐防他會滋擾證人,故反對保釋。裁判官周燕珠考慮案情嚴重,若定罪可判處長時間監禁,將被告還柙至7月16日,轉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
身材健碩、皮膚黝黑的36歲被告,報稱保險從業員,站在犯人欄內應訊時,一直木無表情。控罪指他於今年6月14日在屯門某屋邨單位,強姦一名17歲女子。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服役12年升至連長

據悉,女事主遭侵犯後向同學傾訴,始揭發事件報警,而被告在警誡下表示,當時獲得女事主同意。
律師申請保釋表示,被告在內地大專畢業後,投身解放軍,服役12年,官階晉升至連長。他退役後,在東莞任職保險,月入8千元,將4千元作家用。被告於本月13日以單程證來港與家人團聚,翌日發生本案。律師續稱,被告於十年前認識帶着女兒的妻子,兩人05年在香港結婚,育有一名5歲兒子,入讀幼稚園,與女事主同住。被告認識女事主後,多年來從沒有發生事情。他可以提供15萬元保釋金,暫住妻子的表哥家中,以及定時往警署報到。保釋申請最後被法庭拒絕。
案件編號:TWCC18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