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影界老行尊、香港沙龍電影有限公司前董事總經理汪長智,07年在美國去世後遺產發生糾紛。汪長智的四名親弟姊妹昨入稟高院,控告汪長智之子及相關公司,要求法庭聲明汪長智是以信託形式代家族公司持有12項物業。
四胞弟姊妹入稟
原告汪長禹、汪彩玲、汪佩玲、汪美玲及香港沙龍電影有限公司,被告為已故汪長智的遺產執行人(即兒子汪人禮)及卓績企業有限公司、沙龍電影廣告有限公司等。
按公司註冊處紀錄,汪長智及四名原告親弟姊妹均持有沙龍電影股份。原告在入稟狀要求法庭聲明,汪長智及五間被告公司,是以信託形式代沙龍電影持有12項物業,並指示汪人禮將物業轉歸沙龍電影名下。該等物業於73年至00年間購入,總購入價逾5,000萬元。
案件編號:HCMP11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