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博士生涉勒索宗教團體男職員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滙報,始終未能與案中被指為女同謀的王琦取得聯絡,控辯雙方遂進行結案陳詞。辯方於陳詞時狠批控方決定不檢控王,亦不傳召男職員作供,令證據變得較薄弱,懇請暫委法官鄭紀航考慮。控方反指單看72分鐘偷拍片段,可見是「兩個成年男人自願地做出啲咁嘅行為」,指博士生並非受害人。
辯方找不到王琦作證
特首與余若薇昨午在政府總部進行辯論,法官亦打趣說怕交通造成擠塞,提示控辯雙方在適合時間先休庭,至明天繼續陳詞。辯方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把握過往兩日假期尋訪王琦,但仍然找不到她,無法傳召她為辯方作證,而被告選擇不出庭作供。控辯雙方亦舉證完畢。
高級檢控官李鏡鏞在結案陳詞中指出,被告辯稱他與王琦向X、Y提出訴求,全為X終止再性侵犯自己,但案中最好的證據,是在被告偷拍X替他手淫的72分鐘片段中見到,正是「兩個成年男人自願地做出啲咁嘅行為」,被告絕非為阻止對方而偷拍片段。如被告抗拒有關行為,他大可以不去X的宿舍,X年老也無黑社會背景,不可能強迫被告上其宿舍給他凌辱。被告在取證後,亦應交給警方,而非存檔給X及宗教團體高層Y觀看,無人會認為被告的行為與受害人扯上關係。
控方指X受威嚇付錢
李續稱,被告與王琦兩度向X要錢,並開天索價要600萬元,先後拿走X在宿舍的錢、銀行存款、寄存被告的股票及借貸30萬元,共80多萬元,清晰顯示X在被威嚇或強迫下付錢。李亦指,認同被告與王往Y辦公室時,對話從無涉及直接恐嚇說話,但法庭要留意王在離開Y後與被告的對話,包括王說「要用軟功」、「用頂高帽壓佢」,被告說「佢收到o架喇」,以證實他倆的意圖。
陸大律師則指,被告僅為取證,才會半推半就在片段中接受X替他手淫,並展示出嬉笑的場面;控方依憑大量王琦的說話,指稱王與被告涉及勒索,惟控方決定不檢控王,不傳召X,令辯方無從質疑王及X的證據,令證據變得較薄弱。況且被告並無案底,希望法官在缺乏兩位重要證人的供詞支持下,慎重考慮被告的供詞。辯方強調,被告從不同意王向X、Y要錢。案件今日繼續。被告散庭後與女友、胞妹等乘車離去。
案件編號:DCCC13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