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年代之前穿牛仔褲代表個性,從馬龍白蘭度到占士甸,從陳百強到超級名模。當香港設計師不明白市場而北上開店,一整套一整套系列原汁原味效果敗北之際,內地一些本來從擺地攤開始,再而批發的成衣商人單賣一樣,牛仔褲;一些款式甚至一賣三年出足三千萬條貨,新發財便是這樣煉成的。直至一天他們開始左抄右抄找代言人冠名要做時尚系列,一下間生意一落千丈,最終成功例子三兩個巴仙;其他銷聲匿跡,罪源在於低估農民力量與高估他們的衣着品味。市場一直滾動不停改變,牛仔褲從個性發展至制服,今天想從牛仔褲穿出個性可不容易,遍尋天下也有可能找到具個性牛仔褲製作人以特別心思特異功能繼續炮製,也肯定一些穿着者用自己方式為心愛牛仔褲整容轉型;可目下所見街頭走動百分之六十五人下半身的幸福全數交託牛仔褲,人人抗拒着制服,人人都在下班後穿上牛仔制服。
遊過伊瓜蘇河巴西與阿根廷大瀑布更覺穿牛仔褲旅行簡直搵笨,尤其那批以個性起家的背包客;首先,牛仔褲重,然後清洗既難亦難乾。以上兩條對跑長途的旅行者(即是三個月起,三、五、七年……止)最不合化算。伊瓜蘇水力衝激極猛不時製造下雨情況,從頭到腳到相機全濕,這季節遇風便是冬天了,看着一隊又一隊牛仔褲制服大軍,濕貼牛仔褲雙腿一直沒停打冷戰好不淒涼,回去青年旅舍也未必有乾衣設備,今時今日出門還是偏愛透風易乾輕巧旅行產品,方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