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涉嫌串謀三名健美運動員,行賄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以趕及參加多哈亞運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昨披露,陳少文主動替其中一人訛稱是全職運動員,以向香港體育學院申領較大筆資助,最後由該名運動員將60萬元資助與總會對分。
三運動員未通過藥檢停賽
控方指,43歲次被告陳潤韜與特赦證人林文勝及黃廣燊,於05年代表中國香港健美總會出賽南韓。陳潤韜奪金牌,林獲銀牌,黃得第五名。惟三人未能通過藥物檢測,林被罰終身停賽,另兩人要停賽兩年,總會要罰款9,000美元(約70,000港元)。
06年間,39歲首被告陳少文指示總教練何靈光通知三人被停賽消息及要他們付罰款,以送禮或付給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以縮短停賽期。三人均以體院資助付罰款,陳潤韜及黃各付10,000美元(約78,000港元),林則付約20萬元。
陳少文於07年中主動替林訛稱是全職運動員,以向體院申請較大筆資助,兩人同意取得60萬元資助後,林將錢與總會對分。體院在不知三人未能通過藥物測試下,於05至07年間,共批出272萬元資助予他們。何靈光將於明日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
案件編號:DCCC930、14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