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大亞灣核電廠上月輻射洩漏,聯合國國際原子能委員會和內地國家核安全局都獲知會,偏偏距離不足50公里的香港政府,一個多月來一直被蒙在鼓裏。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事發後曾到核電廠參觀,仍懵然不知,至港府前日接獲傳媒查詢,才得知事件。事件反映通報機制存在漏洞。有學者批評港府不聞不問、後知後覺、知情後仍不報,「在美國,就算是員工有小意外也要通報」。
記者:夏志禮、謝明明、雷子樂
中電昨日發表聲明,指今次事件輕微,毋須啟動滙報機制。但電站已主動向國家核安全局及大亞灣核電站核安全諮詢委員會滙報,並將按程序,向政府及安全諮詢委員會,提交調查結果。
安全諮詢委員會副主席李焯芬接受查詢時表示,核電廠起碼會就事件向國際原子能委員會(IAEA)及國家核安全局提交報告。聯合國及內地當局先後收到通報,反觀港府一直懵然不知;大亞灣核電營運管理公司5月28日曾發出新聞稿,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在5月26日,即事發後3日,曾到訪大亞灣核電基地,並由公司總經理盧長申「熱情接待」,卻沒提及今次事故。環境局發言人昨日證實,邱騰華當日到訪核電廠時,廠方無告知今次事故。
保安局查詢才獲告知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該局本周一晚接獲傳媒查詢,向中電查詢時才得悉今次事故。對於會否檢討現行通報機制,該局昨日沒有回覆。中電發言人承認,並無就今次事件主動通知保安局,至局方接獲傳媒查詢向中電了解時,中電才滙報。
一個月知情不報,顯示通報機制存在漏洞。核能可靠性研究專家兼城市大學校長郭位認為,政府知悉事故後,應公佈以釋除疑慮,「在美國,核電廠一定會跟市民保持溝通,就算核電廠的員工有小意外或毛病,也要通報。」他指,香港與核電廠距離不足50公里,港府不應置身事外。
籲考慮建新通報機制
浸會大學物理系主任謝國偉認為,就算核電廠事故未達嚴重級別,也應向外公佈。他說:「如果唔盡快澄清,會令外界以為刻意隱瞞仲大鑊,相反,立刻講清楚,等公眾唔使恐慌。」環保團體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古偉牧要求政府交代事故的詳細資料。
李焯芬指出,核安全諮詢委員會成員非港府委任,主要向大亞灣核電廠負責。「委員會又唔係政府諮詢機構,保安局又唔嚟搵佢。咁當委員知有事件,又不構成安全威脅,應該點呢」?他建議,港府應考慮建立新機制,與委員會定期溝通,或讓委員會定期向港府簡報。他說:「保安局可以提出,我做咗呢個會十幾年,港府從來冇人搵吓我。」
或燃料棒老化肇事
【本報訊】中電指出,今次大亞灣核電廠事故,是其中一支核燃料棒外洩核輻射,相信是燃料棒焊接不完善所致。但有學者不排除與燃料棒老化有關,應盡快更換有問題燃料棒。
估計焊接欠完善
中電常務董事藍凌志昨稱,上月23日大亞灣核電廠發現,核電站二號機組反應堆冷卻水放射性碘核素和放射性氣體均輕微上升,懷疑其中一支燃料棒因焊接不完善,引致事故。所有燃料棒是由法國生產商供應,在內地組裝,由核電廠啟用沿用至今,設計及生產方式都沒有改變。
大亞灣核電站安全諮詢委員會副主席李焯芬估計,今次事故可能是因為其中一支核燃料棒在焊接時手工未臻完善,出現裂縫。
不過,浸會大學物理系主任謝國偉不排除今次事故可能是核燃料棒老化所致,認為廠方應盡快更換,並建議廠方檢查時更謹慎及仔細。
他指大亞灣核電廠採用壓水反應爐技術,電廠的核反應堆有三層保護,其中核燃料棒在冷卻水外加厚200毫米的鋼製殼及0.9米鋼筋混凝土外層,處於密封狀態。一旦核燃料棒的核輻射物質全部外洩,核反應堆會自動停止運作,避免核輻射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