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急症室主管 醫局撤懲罰

明愛急症室主管 醫局撤懲罰

【本報訊】明愛醫院08年發生懷疑見死不救事件。急症室主管吳奎醫生事後被醫院管理局懲罰,判凍薪及禁止升職至少14個月。吳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醫管局無讓他尋求法律代表及抗辯,違反《基本法》。
早前醫管局已承認調查過程及結果不公平,同意撤回懲罰及和解。法官昨在庭上正式撤銷訴訟,並下令醫管局向吳支付33萬元訟費。

事涉「見死不救」

運輸公司東主楊德祥(57歲)於08年12月20日心臟病發,在明愛醫院門外求助,但醫院詢問處女職員着楊的同事打999報警,最終楊送院後不治。其後明愛醫院被批評「見死不救」。
案件編號:HCAL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