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一根核燃棒出現裂縫,到86年前蘇聯切爾諾貝爾核電廠大爆炸,國際原子能機構將核事故分為7個等級,由1級異常事件到7級特大事故,反映事件不同的嚴重程度。中電企業發展總監陳紹雄昨表示,今次大亞灣核電廠的輕微事件,屬於7級之下額外加上的「零級」,「完全冇安全重要性,其實可以話零級都達唔到」。
非等級不影響安全
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界定,7級依次為異常、事件、嚴重事件、主要在設施內的事故、在場外危險的事故、嚴重事故、特大事故。第1至3級統稱為「事件」,指對安全有影響,但對環境沒有或只有極輕微影響。第4至7級列為「事故」,指有不同的輻射影響。最輕微的屬於非等級,指不影響安全,如今次的大亞灣事件。
79年的美國三里島事故,反應堆核芯嚴重受損,雖只有小量輻射洩漏至電廠以外,列為第5級。86年前蘇聯(現為烏克蘭)切爾諾貝爾核電廠4號反應爐大爆炸,列為第7級特大事故。
浸會大學物理系系主任謝國偉舉例稱,如果有核燃料棒洩漏輻射,令到員工生命受威脅,會列作第2級;如果核燃料進一步外洩,會列為第3至4級事件或事故。
國際核事故分級
級別:7級 內容:特大事故
級別:6級 內容:嚴重事故
級別:5級 內容:有場外危險的事故
級別:4級 內容:主要在設施內的事故
級別:3級 內容:嚴重事件
級別:2級 內容:事件
級別:1級 內容:異常
資料來源:大亞灣核電站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