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日以繼夜播放洗腦式的「起錨」廣告,為政改爛方案造勢,卻不容納反對聲音。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政治廣告及電台節目贊助問題,多名議員炮轟政府「只許州官放火」,拒絕讓反政改意見在電子媒體宣傳,是雙重標準,且對「政治廣告」的定義模糊不清。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繼續死撐,指政改未落實,也可向市民推廣「起錨」廣告。
「好似有權大晒」
民主黨李永達質疑,政府推銷政改,疲勞轟炸式播放起錨廣告,播放次數非常多,但有電視台卻以具政治色彩為由,拒絕播放反政改廣告,「係咪唔贊成就叫政治廣告?」公民黨湯家驊亦說,無論政治廣告或贊助節目,應受法例規管,「特區政府或支持特區政府嘅政黨,係咪有特權或優先權可以受到指引嘅豁免」。
公民起動何秀蘭則認為,政府硬銷起錨宣傳片,呼籲市民支持政改,內容本身已是政治廣告,而且政改方案尚未表決,更非屬政策推廣,「好似有權大晒,搏命替市民洗腦。」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亦批評,政黨在電子傳媒禁播放反政改廣告,做法不公道,「即係只許州官放火」。她建議政府修改《廣播條例》,開放電子媒體讓各政黨表達意見。
至於民建聯公然贊助商台節目《十八仝人愛落區》,民主黨張文光批評,現時電台業務守則只規管政治廣告,但沒限制贊助政治色彩的節目,以致財力豐厚的政黨在宣傳政治立場上佔優,「根本係雙重標準」。民建聯葉國謙反駁指,過往亦有議員擔任電台的節目主持,並反問此舉是否屬政治廣告。
劉吳惠蘭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政改方案是「定案」,屬政策推廣,否認是政治宣傳。她承認,現時廣管局業務守則未有明確定義何謂「政治色彩」,需按個別例子作判斷。廣管局投訴委員會主席黃冠文則指,若贊助節目是變相政治廣告,同樣受監管;局方月內會開會討論,民建聯贊助商台節目,以及接受劉慧卿宣傳普選廣告有否違規,隨後公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