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歲女童與16歲男友嚐禁果後,將自拍裸照及接吻照放上網炫耀,結果被校方發現,女童承認主動要求與男友性交。涉案青年被捕,昨於區域法院承認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還柙至本月28日,等候感化官、更生中心等報告始判。
現年17歲的被告任海富於餐廳任職。辯方求情指,被告中三後輟學,計劃修讀展翅計劃。被告在案發時沒採取主動,只因對性好奇才犯案。被告的僱主、退休廉署高級調查主任表示願意繼續聘請被告。
主動問被告是否想性交
根據案情,被告於08年9月與現年13歲的女童X相識,發展成情侶。去年8月,X到被告西灣河興東邨的家玩電腦。二人入房後,X主動問被告是否想性交。被告在使用安全套下與X性交,X事後拍下裸照及接吻照。10月初,學校輔導員發現X將五張裸露背部及接吻的照片放上網而揭發事件。被告幾日後被捕。
案件編號:DCCC5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