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風波 健總主席涉貪案開審辯稱與案中證人有積怨遭誣告

亞運風波 健總主席涉貪案開審
辯稱與案中證人有積怨遭誣告

【本報訊】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涉嫌貪污,協助健美運動員陳潤韜及另兩名運動員,賄賂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縮短三人停賽期,以趕及參加06年多哈亞運會。陳少文又涉詐騙香港體育學院及康文署資助。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訊,控方將傳召三名特赦證人作供,辯方則指陳少文與涉案證人有積怨而遭誣告。
記者:陳詠詩

首被告陳少文(39歲),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次被告陳潤韜(43歲),06年多哈亞運會健美金牌得主。兩人同否認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首被告另否認兩項同類罪名、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欺詐罪。

金牌得主稱只付過罰款

辯方指,陳少文與涉案證人有積怨而遭誣告。涉案金錢全為合法用途,用作購買運動員的營養食品等,而基於其妻曾墊支運動員罰款,致部份涉案款項曾存入其妻戶口。陳潤韜則指自己從無付過賄款,只付過罰款,更指他從未收過正式通知被罰停賽。
根據控方所稱,兩名被告於06年間向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提供10,000美元(78,000港元),以縮短陳潤韜停賽期,讓他可參加多哈亞運會。陳少文另於06年至09年間,分別串同多哈亞運健美銅牌得主林文勝、健美運動員黃廣燊及香港健美總會教練何靈光,以相同理由向蔡保羅提供近20萬元及10,000美元利益。

06年多哈亞運健美金牌運動員陳潤韜,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運動員教練任特赦證人

控方又指,陳少文於07年4月至去年5月間,與林文勝串謀詐騙香港體育學院,訛稱林是全職運動員,但林實為兼職私人教練,以使林得到共60萬元精英訓練資助。陳其間又向康文署提供虛假的中國香港健美總會截至07年3月底的周年報表,以取得康文署資助。
控方將傳召十名證人作供,其中三人為特赦證人,包括林文勝、黃廣燊及何靈光。
案件編號:DCCC930、1442/09

健美運動員黃廣燊為其中一名特赦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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