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頻推薦優惠 藏收費條款

寬頻推薦優惠 藏收費條款

楊先生去年10月起使用香港寬頻上網服務,去年11月透過網上登記推薦計劃,成功推薦兩名友人為新用戶,他已享全免月費優惠;但最近收到繳款通知函件,要求繳付500元的禮品行政費。

免月費但收500元禮品費

他追問後才知道,凡參加推薦計劃之客戶,如享月費優惠,便須退回原合約提供禮品之相等價值,他當初登記時曾獲400元超市禮券及一盒防毒軟件作禮品,故須交回500元禮品費,「我一直都唔知有呢條條款,啲網上條文又長又細,有好多舊客都唔知有附帶條款」。
香港寬頻回覆,依據合約條款,客戶原合約尚未如期完成,須退還已領禮品之相等價值;接獲投訴後已再次向楊先生解釋條款。
麥先生去年中登記香港寬頻上網服務,名下登記了兩個單位,月費同為168元;去年底,香港寬頻推出推薦計劃優惠,凡成功推薦一位客戶,月費可減至99元;推薦兩位客戶則可全免月費。他表示,今年2月推薦了第一位友人,其A單位獲扣減月費,3月再推薦第二位友人,按條款A單位可全免月費;惟4月收到月結單,發現分店職員誤將第二次推薦登記至其B單位名下。他要求更正登記遭拒絕:「條數好易計,梗係登記同一個單位月費慳多啲,但係香港寬頻話登記咗改唔到!」
本報將個案轉介香港寬頻,該公司安排為麥先生更新資料,讓他由5月起A單位享全免月費。
檔案編號:0401005、040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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