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被指以賤招對付罷工員工,10多名合約圖書館主任響應工會號召,2月初罷工一天,原本應被扣減499元日薪,但事後員工卻發現被扣減了761元,即相等一天半工資。工會揭發,署方以時薪形式計算扣薪額,又沒有將員工用膳時間納入工時計算,有別於以往員工申請放假時.署方以日薪計算扣薪額的做法。工會批評康文署自訂扣薪標準,阻嚇員工參與工會活動。
康文署合約員工分會2月7日發起罷工行動,爭取將合約圖書館助理及圖書館主任轉為公務員職位,當日10多人罷工,時間由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10分。
以時薪計算扣薪
任職圖書館主任的分會副主席郭佩嫻也有罷工,郭月入13,975元,以2月份28日計,每日工資499元,罷工一日,應扣薪499元,但她卻發現被扣減了761.1元,較原先估計多出262.1元。工會其後向署方查詢,發現署方扣薪方法擺明針對罷工員工。
分會指,署方今次是以每月工作時薪作計算基礎,但沒有將員工每天1小時用膳時間及農曆新年兩日有薪假期計入工時內。2月份圖書館主任工作時數原本是176小時,但扣除整月用膳時間20小時,以及兩日有薪勞工假的15.17小時工時後,2月工時削減至只得140.38小時,以月薪13,975元計,員工時薪高達近100元,由於當日罷工7個多小時,署方最後扣薪700多元。
分會主席陳宏生批評計算方法不公平,而且,員工以往申請放無薪假時,署方一向以日薪形式計算薪金,即請假一日只扣499元,而員工未放的年假,署方也是以每日499元薪金作補償,「冇理由補薪時就咁少,扣薪時就咁多」,分會會去信公務員事務局投訴。
康文署回應說,部門根據沿用的方法扣薪,該署會和工會進一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