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的《六四日記》開始流傳了。日記要說的,總而言之,只有一點:一九八九年民運期間,是鄧小平盱衡大局定計剿民,李鵬並非主腦。
鄧小平女兒鄧林却另有一番說辭。二○○七年六月,她在香港電臺《舊日的足迹》節目中說:「六四是整個中央領導層的決定,沒有一個人可以具體負責。」
春秋時,秦穆公不聽蹇叔勸告,興師伐晉,兵敗於殽。朝臣都歸罪主將孟明,穆公却自己承擔責任:「孤違蹇叔,以辱二三子(令孟明等受辱),孤之罪也。」難怪史家稱讚這位勇於任責的君主「天資仁厚,舉動光偉」(《左傳記事本末》卷五十二)。
但「舉動光偉」不是鄧小平、李鵬的事。我們只見李鵬把六四責任推還鄧小平,鄧小平家人則把責任分給整個中共領導層,行事一如宋高宗和秦檜。
宋高宗授意秦檜坑害岳飛,但傳位太子趙?之後,殘殺忠良罪名,就都卸與已死的秦檜。請看趙?的詔書:「秦檜誣岳飛,舉世莫敢言。」「飛雖坐事以歿,太上皇帝(高宗)念之不忘。」(《鄂國金佗?編》卷九)今天,我們已見「四人幫亂國,毛主席恨之不已」的詔書;有一天,我們大概還會看到「李鵬誣六四民眾,天下無敢言者」的故事。
當年,秦檜也不甘心獨任禍國殃民的重責,協助高宗制定政策之後,就要臺諫、侍臣共同商議。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疏指出了秦檜用心:「蓋畏天下議己,而令臺諫、侍臣共分謗耳。」(《宋史.胡銓傳》)
其實,李鵬大可不必擔心千秋議論。我們讀史,不可能不知道策劃岳飛風波獄的是宋高宗,策劃六四剿民戰的是鄧小平。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刑部上奏要處死岳飛,高宗意猶未足,還下令處死岳飛長子岳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這道聖旨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雜事》,把高宗的心腸說得十分清楚。所以明朝才子文衡山有詞說,憑一個秦檜,殺不得岳飛:「笑區區一檜亦何能?」
至於鄧小平,六四之後,意氣風發,親自慰勞剿民部隊代表,聲言「對敵人,連百分之一的原諒都不應有」。這一切,見一九八九年六月香港報刊,鑿鑿有據。現在,不少人談到六四,獨責區區一鵬,大概是識時務吧。胡錦濤政府不許李鵬《六四日記》出版,原因也很明白。
而最明白不過的,就是鄧、李、胡其實都知道六四一役,邪惡的是哪一方,否則他們何必師法宋高宗、秦檜、趙?,或致力為自己分謗,或部署為前朝領袖開脫。當然,知善惡,不等於去惡從善,有些人是擇惡固執的。
古德明
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