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誘撐政改有如賄選 - 黃岸東

利誘撐政改有如賄選 - 黃岸東

每次選舉前,廉署都會在各大媒體大賣廣告,宣傳選舉防貪意識,防止賄選,買票從來都是各大選舉的萬惡之首。可是政改一役中,建制派千方百計,用他們雄厚財力,「資助」市民出動撐政改,三十元吃海鮮充紙板,二百元做臨記,手法應有盡有。當這些「橫手」在網路曝光,左派鄭耀棠之流竟然眼也不眨一下,「曲線認同」這一種做法,他們一向無恥的內涵表露無遺。

嚴重蠶食政治價值觀

投票是一種政治表態,選舉要防貪,是為了保持每一次的政治表態充份體現民之所向,避免選舉結果被政治取向以外的任何因素,令選舉不能有效而充份地反映民意。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任何人無合理辯解提供利益予另一人,作為在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的誘因,即屬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如今,建制派用盡利誘手段,以小恩小惠吸引市民出席撐政改大會,不就是以提供利益的手段誘使別人作出政治表態,捏造民意,雖然或無違法,卻有違港人民主的核心價值,理應受盡唾罵。然而,建制派意圖將上述「賄選」行為合理化,嚴重蠶食普遍港人公平公正的政治價值觀。
特區政府在傳統宣傳媒體上亦有絕對性的優勢。一輪對五一六公投的冷處理後,政府的宣傳可以用鋪天蓋地來形容,幾乎每一個電視廣告時段,都「起錨」聲不斷。這些廣告,除了「起錨」,觀眾一無所獲。《廣播條例》明確規定,免費電視持牌人不得將任何屬宗教或政治性質或關於任何工業糾紛的廣告納入在其服務內,政府卻對廣播條例視而不見,林D9更厚着面皮指此等廣告不是政治廣告,只是推廣政府政策,讓市民認識通過政改方案的意義。試問,廣告明顯地宣傳對通過政改的政治立場,如何不是政治廣告?廣告只懂大叫「起錨」、「起錨」,如何讓市民認識政治「向前走」(實質倒退)的重要性?相反,陳淑莊同樣希望在電視落廣告宣傳反政改立場,卻被CCTVB質疑廣告屬於政治宣傳,違反《廣播條例》。

香港勢將成為一言堂

同樣的議題,不一樣的立場,前者是政策宣傳,後者是政治宣傳,若這不是執法不公,又是甚麼?長此下去,香港勢將成為一言堂,成為實施「中國式民主」的理想地方。
今次政改風波,不只關乎香港未來幾年立法會和特首的選舉辦法,更反映了政府凌駕異見聲音的野心,打壓反對勢力的無所不用其極,這無疑是讓泛民聲音「收皮」的開端。鄧小平提出「五十年不變」,表面上是讓內地用五十年來追上香港的發展,收窄兩地差異。現在看來,似乎讓香港倒退來收窄差距更為切合現實情況。

黃岸東
樹仁大學新聞及傳播學系一年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