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片勒索案》【本報訊】中大博士生涉勒索宗教團體男職員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博士生被捕後向警承認是雙性戀者,男職員替他手淫時,「唔能夠話我唔願意」,只知當時心情矛盾。他表示被指為同謀的阿姨對他家有恩,故對阿姨言聽計從。她肯挺身而出幫他出頭,他才答允偷拍片段,全心想逼男職員終止侵犯行為。他承認稍後「變咗質」,但再三強調自己才是受害者,從無貪圖男職員的錢,也原諒了他。記者:陳曉薇
被告張家和(27歲)否認於09年4至5月勒索宗教團體男職員X。被告於去年5月30日旅行返港時被警拘捕。控方昨播放他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他憶述,X於08年底開始接觸他身體,最初是玩啤牌輸了,遭X指令或親手脫褲。X邊手淫,邊拍其屁股,念誦淫褻口訣。他當時也覺不妥,惟懼X是宗教人員,視X為長輩,根本不敢反抗。他曾逃避,但對方說身體不好,總是不忍。
阿姨命偷拍掌握證據
他強調他與X除侵犯行為外,感情要好,不時互相關心。他掛念對方的身體健康,X也常念及他的學業及生活。被警問及是否願意時?他坦言「唔講得話我唔同意」,當時心情矛盾,作為成年男子,不想被人「搞」,感覺複雜得難以向人交代。他說自己是雙性戀者,但不知X是否同性戀者。
張稱他父親常不返家,舅父對他家人愛護有加,有次舅父遇財困,全靠阿姨王琦幫忙解困,他才對王言聽計從。另外,被告指得悉X家「有啲錢」,怕他家知事件被揭露後會不高興,自己會被「跟」,所以他不敢輕易告訴別人。
他向王訴苦後,王便叫他偷拍片段,掌握證據,否則他只是個普通學生,無人會信他。他亦認同,才買筆型偷拍攝錄機於去年4月進行四次偷拍。王叫他拍片時全無提及向X要錢,至她提出要錢,他亦不贊成。王說要錢為令X得到懲罰,會將錢捐作慈善用途。他只同意如X覺得自己做錯,主動賠償他才接受。
張續稱,去年4月29日,王叫他打電話給X說要給他「surprise(驚喜)」,事前他並不知王會以偷拍片段威脅要600萬元。他在會面中不斷低頭哭,只聽到王一直討價還價,當時X還安慰他說「唔好唔開心,唔關你嘅事」。至5月12日,王叫他到X的辦公室,她以淫相再勒索X後,叫X再去籌錢。他見X樣子憂慮,王還手持淫相,恐嚇說「唔夠就要派o架喇」。
承認事件其後「變咗質」
張在錄影中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他承認事件其後「變咗質」,但他從未袋過分毫。他不認同X的侵犯行為,但還是原諒了他。當初X付34萬元現金叫他幫買滙豐股票,豪氣表示賺錢分六分之一給他,他亦無答應。控方將於周一播放全長72分鐘的足本偷拍片段。
案件編號:DCCC13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