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針:普選的諾言與謊言 - 張華

探針:普選的諾言與謊言 - 張華

廣東俗語云:「誰人靠得住,豬乸會上樹!」意即這個人很不可靠,不值得信賴。用這句話套用在中共的普選承諾,再貼切不過。
北京收回香港前,向國際及香港人承諾,港人最終普選自己的立法會及行政長官,並在《基本法》寫明這個政治諾言。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周一在北京召開記者會表明,《基本法》沒定義普選,而他認為,核心就是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選舉權,也就是選舉權的普及而平等。
但他話鋒一轉:「一如國際上的一般理解,有關選舉的權利是允許法律作出合理限制的。我認為,未來兩個普選辦法既要體現選舉的普及和平等,也要充份考慮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與香港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相適應,兼顧香港社會各階層利益,以及有利於香港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前面的「普及而平等」只是煙幕,後面對普選的重新定義,才是主菜。
普選這個簡單概念,猶如甚麼是人類,喬先生卻搞得非常複雜,硬要摻進三大雜質──體現行政主導、兼顧各階層利益、有利經濟發展。這些「雜質」足以淡化一人一票、每票份量均等的普選本質。中共當初向港人承諾時,既沒附加條件,也沒說新定義,到了兌現承諾時,就露出尾巴來,偷換概念,重新定義。
這是中共一貫伎倆。四十年代,中共對民主自由人權說盡好話,其宣傳機器,不知刊出多少讚頌美國民主制度的文章。一九四五年九月,毛澤東到重慶出席「國共和談」,接受路透社記者提問何謂「自由民主新中國」時,他說:「它的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無記名的選舉所產生,並向選舉它的人民負責。它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與羅斯福的四大自由。」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共與各黨派召開籌備建政的「全國政治協商會議」,會上通過建政的《共同綱領》,當中承諾建立「新民主主義國家」,其第十二條寫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之。」
中共這類還政於民的承諾,多如牛毛,但結果呢?這些諾言迄今還是空話,卻從來沒公開道歉及解釋。十多年前,中共終在農村及推行村民直選自治的村委會及鄉鎮人大代表,但在提名時,設置諸多關卡,篩選及變相欽定候選人,未投票已知結果。本來,選舉制度是要配合及協助選民,令選舉公平公開地進行,但在中共手中,卻變成篩選候選人、控制結果的利器。這就是中共對待普選的態度。

張華
逢周二、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