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個沙田師奶也明白,政府方案的本質是『擴大功能組別』,議席由三十個增至三十五個,是完全違反《基本法》的。」這是昨天蘋果論壇〈起錨!曾班子違反基本法〉一文最吸引我的一句。實際情況倘如作者所說,則小城幸甚。
當然,「師奶」詞義時褒時貶,也難逃歧視之嫌,而師奶「品流」複雜繁多,有老街坊互稱陳師奶李師奶的親切師奶,有把電視演員追捧成殺手的視迷師奶,有鄧萃雯擅演的自強師奶。該文作者所說的沙田師奶,究竟是指格價精明而時事混沌的師奶,還是閒來盯住銀行報價板的股神師奶?從一個「連」字可見,應是指時事關注度最低的一群,以示全民皆知政改方案之「爛」吧。
我倒沒那麼樂觀,在五公投時,問過一個九龍西師奶會不會投票,她說為甚麼要投,如果投,也投白韻琴,為甚麼?就因為黃毓民講粗口。同桌也有一師奶型教師,大表認同。之後再跟她們講公投與功能組別的關係,講不明白事小,她們覺得沒趣,要轉換話題事大。個人經驗數個別案例,作不得準,但從歷來議員認知度調查結果所得,來自功能組別議員除張文光外,幾乎從未打入十大。要這一組別的師奶,知道將來功能組別擴大後,區議會議席由互選產生,究竟是行前一步還是行差踏錯,已有難度,跟她們講《基本法》,並了解為何擴大功能組別如何違反了《基本法》,一人一票選立會區議會組別席位如何不符07年人大決定,更談何容易。
真要做到「連一個沙田師奶也明白」全港之事,我們「釋法」時是否也不要原地踏步,嘗試放棄慣用的術語,例如不說「門檻」,就用大白話說:成為特首候選人的「資格/條件」,諸如此類,為「政改方案認知普及化行動」起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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