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吸毒前科的青年前晚深夜駕駛私家車,沿沙田車公廟路行駛期間,突切線撞向前行九巴,車頭毀爛。警員到場調查時,青年司機神情迷糊,鼻孔有白色粉末,警員在車廂發現一包疑為K仔毒品,約值2萬元。青年被控藏毒、在藥物影響下駕駛等罪名,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記者:梁維建 陸羽平
被告羅國坤,無業,現年21歲,意外中撞毀的銀色三菱私家車車主報住青衣青逸軒。前晚11時許,羅駕駛私家車沿沙田車公廟路慢線往田心方向行駛,駛至近美田路與紅梅谷路迴旋處前10米時,羅突切至中線失控撞向前行的九巴車尾。47歲姓黎九巴車長意外中幸未有受傷,羅的右車頭損毀,擱在兩線間。
警員接報到場調查時,發現姓羅私家車司機神志不清,鼻孔沾有白色可疑粉末,懷疑羅索K後駕車。稍後警員在車廂前座乘客位後的雜物袋內,搜出一包200多克疑為K仔毒品,市值約2萬元。羅被送往醫院檢驗,沙田刑事調查隊探員到意外現場搜集證據。
供稱毒品為自用
羅被控4項控罪,指他藏有255克毒品K仔、駕駛未獲發牌車輛、在酒類或藥物的影響下駕駛汽車,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車輛。羅昨午被押解到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29日再提訊,等候政府化驗所的驗毒報告及諮詢律政司意見。控方指案情嚴重,被告更有毒品案底,故反對保釋。控方又指,案發時發生交通意外,警方到場調查發現被告鼻子有粉末,又在被告駕駛的私家車內發現毒品K仔。被告警誡後表示涉案毒品是自用的。雖然被告表示可交出兩萬元保釋金,但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還柙候訊。
案件編號:STCC29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