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有四次縱火前科的送貨工人,因自小患失禁性格孤僻,為減壓在兩小時內到荃灣兩間麥當勞餐廳縱火,燒毀一個廁紙膠架及一個垃圾桶,他為怕傷及無辜,報警找人救火。工人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縱火罪,昨被判入獄2年4個月。
人格異常 難控情緒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考慮被告陳燦權(32歲)並非為報復及針對涉案餐廳,縱火範圍細,但被告要接受心理輔導。
辯方昨進一步指被告並無精神病,但有反社會型人格異常,不識管理情緒。
案發於今年3月12日凌晨,荃灣街市街及沙嘴道兩間麥當勞餐廳內。被告犯案後報警聲稱縱火,希望派人來救火。警憑電話得知被告行蹤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DCCC3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