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軍澳景嶺書院發生學生自殘事件。一名12歲女生昨晨在校內突然情緒出現問題,暗自用刀左手腕自殘,約兩個多小時後,始被老師發現她手腕受傷,校方恐有意外報警。救護員將女傷者送院救治,警方正調查女生自殘的原因。 記者:張培生
女事主姓余(12歲),在林盛路1號景嶺書院就讀初中。余女為區內香港學生輔導會景林邨景桃樓馬可紀念之家的其中一名宿生,由該院舍的社工監管及照顧。昨日為學校考試日,余女如常回校上課。據悉,早上8時許,她突然情緒激動,取出一把刀割左手腕自殘,疑因傷勢不嚴重,未有即時被人發現。
兩個多小時後,至早上10時許,一名43歲女教師發現余女左手腕受傷及有血迹,上前查問始知曾手。校方得悉即通知她的社工,並致電報警召救護車。救護員到場為女傷者包紮後,她由兩名女社工及教師陪同送院治療。
早前與同學爭執
警方指出,女事主拒絕透露自殘原因,警員亦沒有發現遺書,調查後列作雜項處理。消息稱,余女較早時曾與同學發生爭拗感到不開心,未知今次自殘是否與此有關。學校姓彭副校長及馬可紀念之家姓余女社工接受記者查詢時,形容事件僅為一宗女生普通受傷,未有透露她受傷原因。
將軍澳景林邨馬可紀念之家成立於1960年,為香港學生輔導會正式創辦的第一所兒童院舍;可容納男女童共60名,除提供日常起居照顧外,更幫助他們在品格、情緒、行為及學業上獲得良好發展,使之能獨立和能自我照顧,希望他們早日重返家庭生活。院舍服務對象為家庭困難而缺乏照顧者、沒有嚴重的行為或情緒問題的7至18歲兒童及青少年,申請者須經社署或非政府機構社工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