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費四大案後日宣判扁貪污外交款案脫罪

國務費四大案後日宣判
扁貪污外交款案脫罪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污外交款案,昨日一審獲判無罪。但國務費等扁家四大案,也將於本周五(11日)二審宣判。屆時,台灣高等法院將提訊扁出庭聽判,並在宣判後直接開羈押庭。

獲釋可能性高

台偵組去年9月22日起訴機密外交款案,指控陳水扁從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間,先後11次利用外交出訪機會,將外交部每次提供給元首的約78萬港元(下同)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23萬元,滙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但法官還批評特偵組僅憑臆測就起訴,「前後矛盾、立論失據」,因此判扁無罪。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昨到台北地院聽判後表示,外交款案無罪判決結果,對周五扁家四大案的二審宣判有正面影響。他認為,至少對當日宣判後隨即召開的羈押庭有利,扁獲釋可能性高。
陳水扁在國務費、龍潭購地等案中,被控貪污、洗錢,去年9月一審時,被判終身監禁。而扁遭羈押至今,已經超過550天,延押期限至本月23日期滿。
扁的律師日前已向高院遞狀,為扁申請解除羈押,宣判當天合議庭將提訊扁出庭聽判,並在宣判後召開羈押庭。
中央社/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