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教師、早有經驗 - 古德明

想做教師、早有經驗 - 古德明

問:小女的英文練習有填充題。她在Mydreamjobis之後填上teacher一字,老師改為ateacher。這樣改似乎很不妥,先生認為怎樣?
答:Mydreamjobis(a)teacher即「我理想的工作是個教師」,那等於把「工作」當做一個人(教師),當然荒謬。英文可以說Iamateacher(我是個教師),不能說Myjobisateacher(我的工作是個教師),那應該不用解釋。當然,以下一句,用擬人法(personification),則沒有問題:Myjobisateacherthathastaughtmemanythings(我的工作教會了我很多東西,是我的好老師)。
要說「我的夢想是做教師」,有幾個寫法:Mydreamjobistoteach/isteaching/isthat(=thejob)ofateacher。
問:「我們早已有數十次這種經驗」應譯做Wehavehadexperiencesaboutthisincidentdozentimesbefore還是Wehavehadexperienceslikethisdozentimesalready?
答:兩個譯法都不妥當。第一,「經驗」是不可數名詞(uncountablenoun),不用複數形式;第二「數十次」是dozensoftimes,不是dozentimes,「十多次」則可說adozentimes。至於before和already,用在譯句中,文法上都沒有問題,但already有「早於一般情況」或「早於預期」含義,和讀者說的「早已」二字,似乎較為貼切。全句可翻譯如下:Wehavehadsuchexperiencedozensoftimesalre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