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國美電器前主席黃光裕行賄案牽出的「中國外資管理第一大案」再有涉案者判刑。國家外滙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原司長許滿剛,前日一審被判監12年,法院指他受賄3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宣判後,許並未提出上訴。而自上個月以來,已有多名涉案官員被判刑。
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指,2005年至2008年間,許滿剛夥同商務部條法司前巡視員郭京毅,在外管局對某大型民營燃氣企業違規使用外滙問題檢查時,為該公司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歐米茄(Omega)手錶一隻,價值2.8萬多元;現金287.8萬多元,共計290.6萬多元。
受賄300多萬
2007年至2008年間,許滿剛在外管局要求對廣東元邦房地產公司違規使用外滙查處時,為該公司提供幫助,收取該公司港幣10萬元,折合人民幣9.1萬多元。同期,許還為北京北科麥思科公司補辦外滙手續提供幫助,收受「商通購物卡」五張共5萬元。
法庭判決書指,許滿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應以受賄罪追究刑責,但許被拘查期間舉報他人受賄,有重大立功表現,且在受審時承認全部指控,因此從輕判處,判監12年。
現年44歲的許滿剛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在外管局工作20年,原本仕途順暢。據指他是因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原巡視員郭京毅游說,而受賄的。前年8月,郭被當局拘查後,許自知不保,將受賄的銀行卡還給行賄人,但沒想到郭很快把他檢舉出來。羈押期間,許寫下至少幾萬字悔過材料,痛陳自己「交友不慎」。
中國外資管理第一大案上月陸續宣判,主角郭京毅受賄845萬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商務部外資司原副司長鄧湛受賄222萬,被判監12年;中間人張玉棟因行賄罪獲刑5年。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註冊局原副局長劉偉判監11年。
北京《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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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換馬不減當年勇
《財經》於1998年創刊,是一份以財經新聞為主的雜誌,中國證券市場設計研究中心創立。
創刊以來曾多次刊發內幕報道,如「基金黑幕」、「銀廣夏陷阱」、「藍田神話凋零」及「誰的魯能」等,均引起轟動,甚至導致一些上市公司被除牌。
《財經》間中也報道敏感話題。如去年7月新疆騷亂,該刊違禁派記者採訪,但準備刊發時被中宣部強令禁止。事件還導致雜誌主管部門與採編之間的矛盾,以主編胡舒立為首的採編團隊大辭職,令外界關注。但外界認為,該刊換馬後,不減當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