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眼神接觸」 - 李碧華

「不作眼神接觸」 - 李碧華

走在鬧市和行人專用區,總有各式各樣招攬宣傳,那些營業員一窩蜂擁上,拉客派單張,有點惹嫌。他們為跑業績,明知討厭不得不追兩條街,非要你手接或回應。那天聽人投訴:「真走投無路!」不過我沒這痛苦。不必皺眉黑面那麼煩躁,累得自己不開心,我只是目中無人掂行掂過,堅決「不作眼神接觸」,自由逃脫無人埋身。
前一陣娛樂記者問小鳳姐如何保持細腰?她道,開演唱會當然要keepfit,對着美食,她根本不望它。
不望,明確表示:─
(一)避免誘惑。
(二)沒興趣,別煩我。
(三)懶得解釋不願費勁。
(四)不予機會進一步溝通交流。
(五)瞧不起,知難而退吧。
不明白?請參考近日「起錨」宣傳片。為硬銷2012政制方案,找了城中名人代言。即使不展官僚作風亦擔說客(潛伏)任務。有沒有發覺?游說期間他們左望右望側望斜望,目光投放某些方位,正眼不望觀眾一下,難道是:「煮到嚟就食有得食好食咪嫌三嫌四……」幸好沒選上獐頭鼠目奴才政客,否則此片不淪為上廁位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