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當死瞞錯 社工判社服令

活人當死瞞錯 社工判社服令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工作主任忘記及時滙報兩名受監護令監管人士的最新情況,為免遭上司責罵,竟偽造死因庭文件訛稱兩人已死,直至其中一名受監管人士的家屬收到「死訊」後揭發案件。該主任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昨向社署及兩個受影響家庭致歉,最後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頭髮幾近全禿的被告潘漢明(44歲)戴上假髮應訊。辯方指被告有自殺傾向,情緒抑鬱,案發時工作繁重,出現壓力,一時愚蠢無知犯案。

家屬接「死訊」揭發

他需處理20多宗同類個案,全是額外工作。約10封由被告同事撰寫的求情信肯定被告工作表現。他對事件深感羞愧懊悔,願意接受心理輔導。
社署發言人說,可能對被告進行紀律聆訊。署方已增加人手處理監護令個案,惟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指社署冇增加社工人手,社工僅接受數天培訓便需處理監護令個案。
案情指,被告因沒替兩名受監管人士處理遺產及跟進動手術事宜,07年9月及09年11月偽造死因庭文件,訛稱二人去世。其中一名家人09年11月收到「死訊」後揭發案件。
案件編號:KCCC18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