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雷曼自08年爆煲後,不少苦主到銀行申訴及示威。一名在星展銀行購下雷曼迷債而損失800萬元的苦主,多次到星展的分行叫囂、躺在銀行門口、放火燒鞋及潑液體等,威脅銀行職員及顧客安全。星展昨向高等法院取得臨時禁制令,法官下令該苦主若要到銀行,要在48小時前預約,否則不得走近銀行50米範圍內。
被禁制的苦主黃嘉年昨日沒有到庭應訊。黃於今年5月11日,已因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判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黃最近一次滋擾,是於5月17日在港島東中心的分行發生,銀行要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HCA8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