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數據顯示,全港已超過160萬戶安裝了電腦,並連接互聯網。關於電訊服務的投訴不絕,本報今年頭五個月已收到逾200宗,當中27宗涉及延續服務安排。有多名使用寬頻上網服務客戶不滿,在合約期滿後被自動延續服務,電訊商更在未有通知下「靜靜雞」大幅加價。
個案一 延續服務前未通知客戶
張先生07年底起使用有線寬頻,月費130多元,以自動轉賬繳付月費,合約期18個月,至去年六月屆滿。今年三月他翻查銀行月結單才發現,有線自去年六月起調高月費至263元,「合約到期都冇通知過我,原來先斬後奏加咗價一倍,冇理由唔使問就當我同意續用服務。」他發現後即時通知終止服務。
有線寬頻表示,翻查電話錄音,張先生登記服務時職員已詳述條款細則,包括服務屆滿後自動續期,細則也連確認信一併寄上;其合約屆滿前一個半月,該公司曾以電郵提醒約滿,由於未有收到回覆,遂按條款細則自動續期。
檔案編號:0403005
個案二 傳真通知終止竟被續約
林小姐為有線寬頻及住宅電話用戶,簽約18個月,合約期今年一月屆滿,月費139元。她表示,早於合約屆滿前一個多月已傳真通知終止服務,惟今年一月收到賬單,發現被自動延續服務,月費更增至278元。
有線寬頻回覆,由於未有收到林小姐終止服務通知,故按服務條款以當時基本月費278元自動續期;查該公司一月才收到填妥的服務終止表格,已安排一個月後終止生效。該公司酌情以舊優惠月費139元收取最後一期服務費。
檔案編號:0202056
個案三 不合資格也被自動續約
楊先生為香港寬頻用戶,月費逾250元,合約期至今年七月。香港寬頻早前推出推薦計劃,凡成功介紹新用戶,介紹用戶即可調低月費。他四月中曾登記此計劃,惟找不到友人加入,以為一切告吹,豈料早前收到賬單,發現月費已調低至168元,但合約期則自動延長24個月。「個廣告寫明成功介紹先至有獎賞,我都冇介紹過新用戶,點解無端端幫我續約。」
香港寬頻未有解釋為何楊先生未有介紹新用戶而新合約卻已生效,只強調他於四月透過網上登記參加推薦人計劃,新合約五月一日生效。該公司表示,已酌情為他取消新合約,並恢復其原有合約。
檔案編號:0510010
當局遲遲未強制執行守則
針對電訊商的經營手法,電訊管理局於今年二月發出通訊服務實務守則(見附表),惟至今仍未有電訊商表態遵守,而電訊局又不強制執行。電訊局由二月至今回覆本報轉介各類電訊服務投訴,都是同一答案:電訊商正積極考慮遵從,該局會密切監察守則成效,若合約糾紛投訴數字高企,會考慮採取其他跟進措施。
掛號寄終止服務表
就電訊商自動續約問題,該局表示,網絡商指一般都會在合約期滿前通知客戶,但很多時客戶沒回應,若合約期後不再提供服務,可能會招致客戶投訴。
消委會發言人指出,電訊局新實務守則仍屬自願性質,現階段並非強制執行;寬頻合約可能列有自動延續服務條款,市民在合約期滿前應預留時間決定是否續約;如決定不續約,須依網絡商指示辦理,遞交終止服務表格時最好保留副本,甚至考慮以掛號形式寄出,以加強保障自身利益。
電訊局實務守則重點
1.不得自動續約,除非得到客戶事先同意;
2.電訊商應提供合理方法讓客戶隨時翻查合約期,否則須在到期前30至60天內通知客戶即將期滿;
3.如因合約條款更改而引致價格出現重大改變,客戶可終止合約;
4.終止合約的安排必須容易和方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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