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投訴受辱 女方被迫聽校長訓話

特稿
投訴受辱 女方被迫聽校長訓話

自稱兩度受辱的女教師,曾向校長林超強表達強烈不滿,卻慘被校長帶領「遊花園」。而校董會竟以找不到目擊證人為由,沒有受理個案或替事主報警。直至被告副校長簡元銳揚言發律師信控告事主,事主才決心報警,令事件曝光。
女事主去年11月18日第二度遭撫腿非禮後,翌日放學後單獨向校長報告,「唔係想投訴,只係想校方高層知道被告嘅另一面目」。

校方指冇目擊老師

但45分鐘的會談,她只能斷續花僅15分鐘複述受辱經過,其餘時間是校長「講咗一大堆自己嘢,又話自己冇諗過做校長,又話細個寫字唔靚會俾老師打」,更三度分享同一本書的閱讀感想。最後校長問她「仲有冇問題」,她才能說出「想見校監」。
林校長於同月20日查問被告,被告否認指控。事主於23日與校監劉神父會面。校董會兩日後召開緊急會議,但未能找到目擊老師,遂於27日通知事主未能受理個案。事主感到無可奈何。詎料翌月2日,林校長突然向事主稱被告將發律師信控告她。事主驚呼「冇錢打官司」,隨即求助教區心理專家,並於同日報警。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