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13歲女 桑拿主任囚三年

淫13歲女 桑拿主任囚三年

【本報訊】桑拿浴室主任與13歲女鄰居拍拖,聲稱女友太可愛,多番與她發生性行為,奪去其貞操。二人分手後,女友母親得悉事故報警。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作出猥褻行為等六項控罪,法官昨判監三年。
法官引述女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女事主不想跟被告性交,但被告做出自殺及自殘行為來控制她。她因失去貞操,自我形象低落,採取自我放棄的態度,做出自殘行為,仍憎恨被告,又驚怕被告出獄後會報復。心理學家認為她需接受輔導。

官斥視為性玩偶

至於28歲被告蔡詠賢,法官指斥被告當女事主為性玩偶,利用女事主發洩性慾,毀了無知少女的一生。
案發去年5月至7月間,被告跟女事主拍拖,兩人在雙方家中發生多次性行為。
案件編號:HCCC4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