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陳振聰爭奪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敗訴後,早前遭稅務局入稟,追討由05至07年高達3.4億元利得稅,以及過去7年共66萬元的物業稅。案件昨首度在區域法院提訊,稅局要求花旗銀行將陳振聰在銀行的存款過戶予稅局交稅,陳振聰一方提出反對,將另定日子進行審訊。
陳振聰昨沒有到庭應訊,只派出大律師駱敏賢及律師江惠明出庭。江惠明事後於庭外指,陳振聰已主動將一筆款項存入法庭,但不願透露金額。
案件昨日首度提訊中,過程只有數分鐘。代表稅局的高級政府律師關奕濠向法庭確認,稅局已於今年4月23日發信予花旗銀行,要求將陳振聰在銀行的存款,過戶到稅局交稅。陳振聰一方提出反對,要求擱置有關申請。聆案官押後案件,另定日子審理。稅局須在28日內,就陳振聰的反對給予回覆。
龔仁心:稅局有既定規矩
根據《稅務條例》,若稅局認為納稅人仍未清繳稅款,或在沒有清繳稅款而離開香港或有這意圖,稅局可向第三者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第三者包括欠稅人的僱主、銀行、租客或債務人。律師黃國桐指,若被告將錢存入法庭(paymentintocourt),是向法庭表示,自己並非刻意拖延案件或有意走數。
對於陳振聰被稅局追稅,華懋集團執行董事龔仁心昨日出席一個剪綵活動後表示,相信稅務局有自己既定的規矩,當局按程序來辦事是「很應該」;但被問及個人對事件感受時,龔仁心不作回應。
根據入稟狀,陳振聰共有25張稅單未繳款。稅局指陳振聰於05至07年兩個課稅年度,應繳3.46億元利得稅;陳振聰另於03年至今,欠下物業稅66.1萬元。兩筆稅款至今尚未繳付。
陳振聰憑藉一份06年遺囑,與華懋慈善基金爭奪龔如心的千億元遺產。他聲稱與龔相戀15年,93至97年收下龔7.2億元,購下10多項物業;05至06年則收下三筆各6.88億元巨款,共20.6億元,全屬「愛的饋贈」。惟高院於今年2月裁定,龔陳二人只維持一種密友及風水師與客戶的關係,故多年來收到的幾十億元,只屬風水師報酬。
案件編號:DCTC2290/10